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动物科技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制定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刘红林
成员:朱伟云、高峰、王锋、王根林、毛胜勇
二、招生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资格要求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总分≥291分,方可参加复试。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总分≥320分,方可参加复试。
动物生产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总分≥285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方可参加复试。
动物生物工程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总分≥293分,方可参加复试。
养殖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初试成绩符合《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7〕89号)文件中规定的基本分数要求。不足的生源从报考本院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不低于1.2:1。
四、招生名额分配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37名;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36名;动物生产学4名;动物生物工程3名;养殖32名。(备注:以上指标包含推荐免试生名额)
五、复试工作
验证:时间:3月25日14:00---16:00,地点:逸夫楼2040;查验往届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交《政治思想考核表》、《学习成绩单》、复试费80元。
体检:见研究生院体检通知。
面试: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物工程专业:3月26日8:30,逸夫楼2064;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生产学专业:3月26日8:30,逸夫楼2058;
养殖专业,3月27日8:30:逸夫楼2058。
各面试小组有专人对面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填写《复试记录表》,根据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进行评分。
六、录取工作
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3月28~29日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院,4月1日上报研究生院。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