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集体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拟确定以下集体和个人为本次五四评优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五四红旗团支部:
动科实验221 水产232 动科实验241 伴侣动物241
优秀共青团员:
姜文宇 刘思涵 陈晗溦 李浠源 王露思 魏一诺 苏凡轩 张莞芝 于佳佳(动科234)张多灵 谭青烨 刘冰倩 宋如鹏 杨晓谕 李金烁 李碧瑄 毛韵钦 康米尔 李圣轩 葛明亮 郭 纹 李杨 李雨衡 李照兴 彭家桥 曲金瑞 唐书凝 田博雅 王昕若 陈璇 崔博程 董宝花 高佳欣 胡晨曦 刘志鹏 刘子上 戚禹辰 魏文岳 徐琪 严菁菁
优秀共青团干部:
帅超 王雯萱 于佳佳(伴侣241) 威色阿沙木 王雨琦 陈瑾欣 武梦娇 罗成 苏杭麟 李雪 杜晨赫 邢依娜 何荟瑄 李一晴 申腾世 隋志远 高云龙 贾蕙萌 周进
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5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邮件形式向院团委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逾期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邮箱:njaudk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