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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动物科技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03-12 点击量: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毛胜勇

成员:桑玉昆 刘红林 朱伟云 王锋 孙少琛 蒋广震 李平华 汪浩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2. GPA不低于3.0。

3必修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且参加推免时经补考或重修(仅限该课程无补考仅可重修)已通过课程考核。

4.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5.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记录。

三、推荐名额

1.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荐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等推免计划,由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遴选。在推免计划遴选公示期间,学生可放弃计划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若放弃,不再给予其他途径的推免资格。

3.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金、银奖(或对应等级)的学生(金奖团队排名前二位、银奖团队排名第一位),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的学生,在满足学校推免条件的基础上,可获得推免资格,不占用学院名额。

4.对于在学科专业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第一、第五、第六条的情况下,由三位专业相关教授(与学生本人无亲属关系)联名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答辩资格,通过专家答辩论证后可获得推免资格,不占用学院名额。

、推免审核办法

学院对所有申请推免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综合考核总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GPA绩点,占75%)、综合素质与能力(占25%)折算组成,按总分排序。

1.GPA绩点(75%)

折算分值为:(本人GPA/4.5)×100×75%。

2.综合素质得分项目(25%)

综合素质得分项目包括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科研成果、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科专业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项目(参见《动物科技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综合素质得分项目细则》)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学院严格审核后,由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根据成果的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给出鉴定意见,可适当加大该项目综合素质分值。

折算分值为:本人得分×25%。

、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综合排名所需材料。

2.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推荐名单。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议,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有关说明

本办法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与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附件:《动物科技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综合素质得分项目细则》



动物科技学院

                                           2025年3月5日

附件:

动物科技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综合素质得分项目细则

模块

项目

记分

备注

思想政治教育
12分)

先锋

模范

引领

党员:5分
发展对象:4分
积极分子:3分

集体荣誉获奖年度所有成员同等得分。此模块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

集体

(个人)

荣誉

国家级:12
省部级:8
校市级:4
院级:2

科研成果
18分)

SCI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18分

共同第1作者平分相应分值;核心期刊为南京农业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期刊(自科、社科)。此模块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

核心

期刊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10分

创新创业竞赛

16分)


国家级及以上

特等奖或一等奖或第一名:16分
二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12分
三等奖或四至八名:10分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全国综合性大赛。此模块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

省部级

特等奖或一等奖或第一名:12分
二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10分
三等奖或四至八名:8分

学科专业

及其他竞赛
12分)

国家级及以上

特等奖或一等奖或第一名:12分
二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10分
三等奖或四至八名:8分

包括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竞赛,以及文艺类和体育类比赛。此模块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

省部级

特等奖或一等奖或第一名:10分
二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8分
三等奖或四至八名:6分

校市级

特等奖或一等奖或第一名:6分
二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4分

科研能力训练
SRT项目)
8分)

国家级

8分

此模块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

省级项

6分

校院级

4分

志愿服务
5分)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分

取得志愿服务证书2张及以上得5分。

国际交流
8分)

8分

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CSC)或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

学生组织任职
5分)

主席团成员:5分
部长(含副部):4分
班长、团支书:3分
干事及其他班委:1分

此模块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

国际组织实习
8分)

8分

提供实习经历证明

参军入伍服兵役
8分)

8分

兵役期满退伍

明:

1、所有申请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一律不作认定。

2、发表论文(SCI外)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该论文页复印件。

3、所有竞赛与各类奖励荣誉,一般仅限于是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与高校、全国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的机构组织(颁发)。

4、所有奖学金、助学金均不在加分之列。

5、其他或有疑义的得分认定,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6、凡是发现有材料造假、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一律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并严肃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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