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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动物科技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12-07 点击量: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组织开展研究生推免相关工作。

二、推免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

2.已评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B等不得多于1个(金善宝实验班均在B等及以上)。

3.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4.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

5.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无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违法犯罪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推免审核办法

学院对所有申请推免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GPA绩点(占65%)、综合素质与能力(占35%,其中面试20%、综合素质得分项目10%、综合测评素质与能力得分5%)折算组成,按总分排序。

1.GPA绩点(65%)

折算分值为:(本人GPA/4.5)×100×65%。

2.面试(20%)

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全面发展情况。本人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折算分值为:本人得分×20%。

3.综合素质得分项目(10%)

综合素质得分项目根据《动物科技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综合素质得分项目细则》计算,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按相应分值计算成绩。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适当加大该项目综合素质分值。

折算分值为:本人得分×10%(累计折算分值不大于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

4.综合测评素质与能力得分(5%)

折算分值为:(本人两学年综合测评中的素质与能力得分之和/2)×5%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综合排名所需材料。

2.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推荐名单。

3.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议,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五、有关说明

本办法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与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动物科技学院

2018年12月4日

附件:181207032932ac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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