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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动物科学专业本科生“引路人”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07-20 点击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现代教育理念贯穿本科教育,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从学习、生活到德育的各个环节,对学生的教育要有整体性和一贯性的观念,自始至终和任何环节都不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国家一流专业和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决定在动物科学专业试行本科生“引路人”(下称导师)计划,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导师的任职资格和遴选范围

(一)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学分制、考试等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

3.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4.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遴选范围

在全院任课教师中遴选符合任职资格者担任。

二、导师的职责与工作方式

(一)一般职责

1.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选修专业课程。

2.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方法、课外学习计划。

3.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动态,做好学业预警。

4.关心学生思想和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核心职责

1.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使学生安心于本专业的学习。

2.指导学生的科研训练和论文写作,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3.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考研、考公务员或出国深造。

4. 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毕业论文(设计)。

5. 指导学生积极申报承担SRT项目。

(三)工作方式

导师可通过面对面交谈、电话交流、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接受学生的咨询,指导学生的学习。导师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不得少于三次。要认真检查、督促学生填写《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本科生接受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见附件)。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业等情况。

2.学生要尊重导师,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寻求导师的帮助,努力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 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与老师进行沟通,每学期至少主动联系老师面对面交流三次。

4.参与导师的科学研究,完成文献综述、毕业论文(设计)等必修环节。积极申报SRT项目。

5.学生每学年的德育考评、评奖评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任职均必须有导师的意见。

6.学生在每次与导师沟通交流之后要及时填写《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本科生接受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由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装订),每学期放假前两周,由每班学习委员收齐交学院教务办,作为导师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导师的选聘与配备

(一)导师的选聘

1.由符合导师任职资格的老师自愿申报。

2.申报者需填写《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引路人”计划导师信息表》(见附件),由学院本科生“引路人”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聘期一般为四年。

3.在本科生“引路人”计划实施过程中,导师不得单方面终止履行导师职责。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由学院安排其它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接任导师。

4.导师选定学生后,不得中途更换被指导学生。个别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由导师提出书面意见,经学院批准。

5.对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由学院及时撤换。

(二)导师的配备规则

1.学生导师的配备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导师和学生互选,在此基础上,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数量均衡、合理搭配的原则,统筹安排学生的导师。

2.每位导师在每个年级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具体人数由各系酌情议定。

3.学生一经选定导师,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导师的,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批准。

(三)导师的配备工作程序

1.新生入学第 5 周,学院根据各专业受指导学生数量,确定导师候选人,填写《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引路人”计划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

2.新生入学第6周,向学生宣传介绍导师制及导师候选人的情况。

3.新生入学第7周,学院统筹安排确定学生的导师。

4.新生入学第8周,导师与所指导学生见面,正式开始指导工作。

五、导师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考核

1.院教务办和院学生办公室负责导师日常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利用期中教学检查的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每年年终,导师认真填写《动物科技学院“引路人”计划导师工作年度考核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院教务办。

3.由院本科生“引路人”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根据导师日常工作表现和实绩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由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派专人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六、导师的工作量计算与激励措施

1.按每生每年5个标准课时,计入导师的年终教学工作量。承担文献综述、毕业论文和SRT工作量按学校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计入。

2.指导的学生在各类校级及以上竞赛项目、科研创新项目中入选或获奖,按学校和学院的有关奖励政策予以奖励。

3.前两年推行期间,按每生1000元课题经费资助,开展相关试验研究工作。

4.指导的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按照学院科研绩效考核办法给予奖励。

5.学院教师参与“引路人”计划,纳入到KPI考核。

6. 其他可以奖励的情况,由院“引路人”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

1.学院成立本科生“引路人”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系系主任、团委书记、教学秘书为组员。

2.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设秘书一职,由院教学秘书担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引路人”计划实施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全院“引路人”计划实施的协调、管理等工作。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动物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20年7月20日

附件1:《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引路人”计划导师信息表》200720111544ad2.doc

附件2:《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引路人”计划导师信息汇总表》200720111547271.xls

附件3:《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本科生接受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2007201115510df.doc

附件4:《动物科技学院“引路人”计划导师工作年度考核表》200720111556cab.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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